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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派驻机构

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

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、宪法和监察法,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,对区纪委监委负责。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(含综合监督单位,下同)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,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,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,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。

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

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、宪法和监察法,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,对区纪委监委负责。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(含综合监督单位,下同)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,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,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,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。

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

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、宪法和监察法,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,对区纪委监委负责。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(含综合监督单位,下同)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,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,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,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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